县扶贫办2月10日下发《关于明确武定县易地扶贫搬迁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武扶明电〔〕13号),明确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和农户建房贷款资金有关事项。 1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意愿到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可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报名条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把关。 2 兑付 (一)购买二手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税票,且房屋已交付搬迁户使用的,可以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农户建房贷款,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能兑付资金。 (二)向正规合规、正常经营房地产商购买一手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首付款发票或全额付款发票),且商品房已交付搬迁户使用的,可以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和发放农户建房贷款。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首付款发票或全额付款发票),但商品房未交付搬迁户使用的,由乡镇决定是否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和农户建房贷款资金(确定年底能够顺利交房的可以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和发放农户建房贷款,不能确定是否能顺利交房的不能兑付资金)。 3 验收 对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项目由县、乡两级%全覆盖验收。要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通过验收: (一)未以其他安置方式建房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于年1月1日以后到武定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向房地产商购买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首付款发票或全额付款发票),且商品房已交付搬迁户使用的才能通过验收,否则不能通过验收。 (四)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税票,且房屋已交付搬迁户使用的,才能通过验收,否则不能通过验收。 (五)符合建筑技术标准和达到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才能通过验收,否则不能通过县级验收。 (六)项目资金使用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资金、财务管理规定的才能通过县级验收,否则不能通过县级验收。 4 其它 (一)县级不确定各乡镇的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指标任务,以最终通过县级验收的对象为准,未通过县级验收的一律不给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 (二)县级每年组织一次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项目验收工作,通过验收的列为当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通过的不予承认,顺延到下一年度进行验收。 (三)年底,县级进行最后一次验收工作,到时还不能通过验收的,县级将不再给予相关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 (四)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项目报名工作截止日期暂时未定,县级将临时通知。 编审:虎鑫 编辑:朱建学 撰稿:马纯惠 投稿- 投稿邮箱:wdzj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