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河南省扶沟县白潭镇东白村的“老赖”豆明杰 被执行人:豆明杰 案情概述:河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豆明杰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年1月,豆明杰在河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金燕e贷”,获得元的借款授信,并通过个人手机银行办理相关贷款。债务到期后,豆明杰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此河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 我院经过审理做出了(4)豫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被告豆明杰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需归还原告河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元及相关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豆明杰未主动履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因此河南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豆明杰拒绝按照本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因被执行人豆明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其进行拘留。为尽快将豆明杰抓捕归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豆明杰 性别:男性 出生日期为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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