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2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豫妇〔〕5号)文件精神,现将由各地、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及社会化推荐,经过专家评审投票,省妇联党组研究,拟表彰的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0名、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名,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40个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或集体有不同意见,请于年3月5日前向省妇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3月1日起至3月5日止

  -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名单

(周口市)

何东玉周口市鹿邑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司冰周口市扶沟县练寺镇党委书记

王惠杰医院超声科主任

时莹周口市川汇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白杨周口市淮阳区妇联办公室主任

高智慧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芳周口市商务局人事科二级主任科员

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名单

(周口市)

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医院)

周口市沈丘县妇联

医院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年2月28日

 

关于河南省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2号)文件精神,现将由各地、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经过评审会评审,省妇联党组研究,拟表彰河南省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名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集体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于年3月7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3月1日起至3月7日止

  - 

河南省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拟表彰名单

(周口市)

周口市妇女联合会

周口市昌建创业商会

太康县妇女联合会

鹿邑县妇女联合会

河南省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

拟表彰名单

 (周口市)

鲍卫鹿邑县赵村乡党委书记

王焕灵河南省周口驰明粗粮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纳纳沈丘县佳依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娄九英扶沟县韭园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童莉丽西华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王秀敏周口市淮阳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驻淮阳区大连乡代庙行政村第一书记

郭颖项城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薛燕中共郸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梁露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海颖周口市川汇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年3月1日

来源:河南妇联网

商务合作

编辑:毛虹村

审核:李永杰

监制:刘建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