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白癜风早期什么症状 http://m.39.net/pf/a_7696544.html

年1月6日,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等工作。文件支持以PPP和混合经营模式增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市场供给。明确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

此消息一经发出引起众多新乡市民的热议。多数人对此规定拍手叫绝表示支持,不少人在后台留言“已经交了这么多年了,终于取消这些不合理收费了”。

取消燃气开口费、开户费、接驳费等

天然气是大家生活中的必需品,早前关于是否取消天然气开口费这个问题,一直都是百姓讨论的热点话题。

1月6日发布的新规针对此问题也作出要求,将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商水天然气开口费是否还收取?

近日,有网友咨询国家五部委已经出台新规,那么商水现在开口燃气是否还收费?

为规范全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促进营商环境提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0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召开提醒告诫会。

会议向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相关企业、房地产开发相关企业发放《关于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相关企业严禁收取国家命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即3月1日起——

各相关企业在工程安装、维护维修等领域不得收取国家、省出台文件规定已取消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接口费、接入费、开口费等收费项目;

各相关企业在收费过程中,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各相关企业应当在工程安装、维护维修等领域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要在收费处显著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构成等内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相关企业不得有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严查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提醒告诫会还强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具体,各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保民生、护稳定、促发展的高度,逐级压实责任。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要迅速行动,对舆情反映的问题和前期摸排出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行动,严肃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查处的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并纳入企业失信记录,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投诉举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要通过强化协同、齐抓共管,扎实筑牢“防火墙”和“监管网”,切实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好群众权益。

关于农村燃气收费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所提到的是城镇燃气工程,城镇指的是城市,是否包含农村并没有明确。之前村庄天燃气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设费,由村民自愿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户出资,用于燃气气源工程及储气站、供气主管网、调压站等设施的建设。

目前农村天然气开口费问题似乎并没有明确,小编猜测有可能针对农村天然气的政策还在规划中,小编也希望农村的天然气问题能尽快有合理的收费方案,减轻农民负担。

如转自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商务合作电话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