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通过领悟党章深刻内涵、发挥支部引领作用、强化党员为民意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打击破案效能。近日,刑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成功抓获2名多次公共场所扒窃犯罪嫌疑人,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彰显了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成效。年12月21日,扶沟县包屯镇村民高某报警称,当日上午9时许,其和侄媳在鹏辉超市购物时挎包内元现金被盗,受害人挎包没有破坏痕迹。 包屯派出所所长高成功带领民警立即出警,一方面询问受害人案发情况,另一方面调取超市视频,并通知刑侦三中队、视频中队联合调查。 经调查访问和调取视频发现,有2名戴口罩的中年妇女进入侦查人员视线。刑侦三中队中队长高成根据外貌特征和作案特点,经过仔细辨认,发现此2人应是之前受过刑侦大队打击处理的两名扒窃犯罪嫌疑人。 侦查员通过2人打击处理信息发现了人员真实身份(苏某香,女,鄢陵县人;马某红,女,鄢陵县人,二人曾因扒窃受过打击处理)。 经过进一步调查和综合分析确认,苏某2人系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专案组立即赶到鄢陵进行抓捕,但二人多次盗窃,反侦查意识较强,抓捕无果。 年01月17日,包屯又发生一起超市内扒窃案件,陈某在购物时挎包内的元现金被盗,经分析串并:2起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刑侦三中队和包屯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苏某2人的抓捕力度。 侦查员连续工作,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侦查工作之后,确认苏某2人活动轨迹。3月4日,在局党委委员李进的指挥下,包屯派出所联合刑侦三中队民警兵分两路赶赴鄢陵县进行抓捕,分别在鄢陵县城和张桥乡将犯罪嫌疑人苏某和马某抓获归案,当场查获手机4部。经讯问,苏某2人对自己多次尾随受害人到超市,在受害人购物期间,趁其不备盗窃受害人挎包内现金、手机等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