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管立扬 案情简介:管某申请执行管立扬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管立扬未按本院()豫民再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未履行金额:.87元)。现因被执行人管立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我院决定拘留。 我院为早日将管立扬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悬赏公告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管立扬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1月7日 身份证号码:41272101X 户籍地:河南省扶沟县农牧场第六分场 现住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梅园新村三巷22号房 执行依据:()豫民再14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金:凡举报管立扬下落及财产线索并由本院将其抓获者,奖励现金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管立扬见此公告,也应主动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以期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举报--、-- 娄警官: 来源:扶沟法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