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4月19日,扶沟法院吕潭法庭调解一起夫妻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女方泣不成声地说:“感谢法官的真情付出,没有让我们母女分开,一次性解决了我们多年解决不了的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

年5月,家住新疆温宿县的男方与家住河南省扶沟县的女方登记结婚,年4月生育女儿。由于两人是在外打工时相识,婚前了解不够深入,婚后因脾气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生气吵闹。年2月,女方以办理身份证为由回娘家,不再返回夫家。年4月,男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扶沟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男方证据不足,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然而,夫妻感情并没有和好,女方独自带着女儿在深圳生活,夫妻双方又分居三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男方于年4月9日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女方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女。

庭审前,经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均不同意采取网上庭审方式。在调解和好的过程中,承办该案的邹鹏举法官警询问得知,女方同意离婚,但坚决不同意将婚生女的抚养权让与男方,更不同意男方探望婚生女。法官遂将案件的争议焦点归纳为婚生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探望权如何行使等问题上,根据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普法教育,从婚生女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和年龄等角度给双方分析婚生女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紧接着又从探望权的立法本意、婚生女的健全人格、婚生女的精神需求等方面对双方进行教育劝导。经过近3两小时的沟通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女随女方一起生活,男方每年支付抚养费元直至婚生女18周岁止;男方每年暑假探望婚生女一次、每次两天,亦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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