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濮阳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招聘教师3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濮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濮阳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对象 濮阳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共招聘教师34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1(《年濮阳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被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与应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教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尚未毕业的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资格复审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6.符合下列条件的级和级中师毕业生:中师入学时户籍属工业园区所辖区域的或户籍现在在工业园区所辖区域的,不限制年龄和学历,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须达到岗位要求。 7.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年濮阳工业园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于年6月29日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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