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张科成 “老赖”梅富生 案情简介:原告乔某诉被告张科成、梅富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科成、梅富生因开办公司于年两次向乔某借款元,并出具两份借款收据,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事后张科成、梅富生分四笔偿还乔翠香借款本金元,下余元欠款及利息一直未还。 乔某诉至扶沟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年8月之前被告全部返还欠款,法院出具()豫民初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协议到期后,被告张科成、梅富生仍未偿还欠款,原告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科成、梅富生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被我院决定拘留。 我院为早日将张科成、梅富生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科成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02月05日 身份证号码:41272102 户籍地:河南省扶沟县柴岗乡张余集行政村 被执行人:梅富生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07月04日 身份证号码:41272107 户籍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4号院3号楼26号 执行依据:扶沟县人民法院()豫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金:凡举报张科成、梅富生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将其抓获者,奖励现金元,并为举报者保密;凡直接将张科成、梅富生扭送至本院者,奖励现金元。 张科成、梅富生见此公告,也应主动到扶沟县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以期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举报,-- 联系人:赵法官 作者/来源:扶沟法院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